为鼓励外地职工留宁过春节,南京市支持企业春节期间对留宁外地职工开展技能培训,并发放补贴,培训范围不受政府补贴目录清单限制。
企业申报时间限制:
春节期间指2021年2月11日—17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企业春节期间如已开展技能培训未及时备案申报,须于2021年2月25日(含)前完成备案申报。通知到期或未提及的,按照部、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有关说明和要求:
1.本通知所指企业不含人力资源企业和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人员在用工企业参加技能培训的由用工企业申领补贴。留宁外地职工应是非南京户籍,且与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宁缴纳社会保险。
2.企业承诺春节期间外地职工未离开南京,且组织留宁外地职工开展多种形式技能培训,并对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承诺内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企业应退回所申领培训补贴,并将违反承诺的信息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