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公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更好推进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即日起,我市缴存职工在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西安、宝鸡、铜川、渭南、商洛、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与当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条件、资料、流程等以当地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特此公告。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