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新乡毕业生离校后档案怎么办?
【回答】
适用对象:新乡市辖区户籍或来新乡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学生档案应由毕业学校通过机要交通或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接收学生自带的档案。
因工作需要档案转入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可登陆“新乡人事人才网”(http://www.xxrsrc.cn)进入“档案业务网上经办”申请开具商调函,毕业院校直接向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递档案;档案需要转入户籍地的,由毕业院校开具档案转递单直接转递,无须申请商调函。
邮寄要求:
高校毕业生档案须按要求密封完整
邮寄方式:
通过邮政 EMS 标准快递、邮政机要通信、学校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学生个人携带档案。
存放地点:
根据到档时间先后顺序,市区生源档案留存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市)生源转至毕业生参加高考时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接收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行政综合办公楼513室
档案接收单位: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档案接收人: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开发科
档案接收电话:0373-3032027
邮编:4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