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一、审查对象
本次审查对象为在浙江省内参加2023年度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以及成绩全部合格并使用“告知承诺制”但学历核验未通过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
考生提交审查申请时间为8月15日(星期二)—8月23日(星期三)24:00。
工作人员审查时间为8月15日(星期二)—8月24日11:30(星期四)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审查主体
余姚市民政局负责审查咨询和考生审查(含余姚地区的省部属单位)。
考生应当按照报考时单位的属地原则选择审查单位,处于失业状态的,按户籍、居住地顺序选择审查单位。
四、审查流程
考生登录“浙里办”APP或访问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查”提交申请,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材料(点击进入)。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相关岗位,村(居)委会成员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时间截至报考当年12月底。如考生在2022和2023两个年度通过三门社会工作师考试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底。以高中学历报考社会工作师的,必须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持有“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有“社会学”硕士学位,须为“社会工作方向”。
4.逾期问题。8月23日24:00以后仍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工作人员要通过考生留下的联系方式与考生联系,并记录联系情况备查。
六、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574-627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