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临时补贴政策:
当居民消费价格(CPI) 上涨达到规定条件, 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江苏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
以设区市为单位启动联动机制。
当设区市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超过3% (含3%)时,应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已经采用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SCPI) 涨幅作为启动临界条件的继续采用。
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有二档。
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在3% (含3%)-5%之间时,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12。居民消费价格月同比涨幅在5% (含5%)以上时,补贴标准增加50%,即补贴标准为当地当月城乡低保标准的1/8。
南京市低保发放金额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