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在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如果后期需要办理逐月还贷业务,那么提取时账户需要保留13个月的月缴存额。
购买南京二手房提取携带:
1、《不动产权登记证》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3、身份证
4、公积金汇缴银行储蓄卡
拓展阅读:委托逐月提取还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 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签订生效后(15日前签订的协议当月生效,15日后签订的协议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还贷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提取还贷金额为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