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乡村振兴青年贷款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支持贷款主体发展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以及能够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
贷款额度:个人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
期限:“乡村振兴青年贷”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利率: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15个基点,最高不超过5%。
还款方式:鼓励结合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信用情况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