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发放汽车消费券。
从政策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对在省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3000-6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金额,每车发放2000-5000元消费券;对在省内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二手车除外)的个人消费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辆车再增加1000元消费券。
二是政企银联动促销。
强化省市县、各部门、政企银之间的横向协同和纵向联动,充分调动商协会、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积极性,积极营造政府搭建平台、商家丰富供给、全民乐享消费的良好社会氛围。活动期间,省支持有条件的市提高汽车消费券发放金额,鼓励举办汽车展销、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通过政企银多方联动,最大发挥限度消费券的“乘数效应”,扩大汽车市场供给,充分释放汽车市场消费潜力。
三是坚持惠民利民为民。
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的精神,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惠享政策福利。活动期间,预计将投入消费券资金5亿元,发放汽车消费券15万张。从涵盖范围看,此次汽车消费券发放在全省同步展开,16市城乡居民均可按需申请。从惠享群体看,凡在省内购买新的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在省内上牌的的个人消费者,都能申请不同类型汽车消费券,按政策享受不同额度的消费补贴。
政策措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