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穗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人员实行费用自理的公告》
根据三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穗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人员实行费用自理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费对象
1.从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2.从上海市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
3.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的市州地区来(返)人员
4.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造成隔离的人员等。
二、自费标准
隔离人员自费标准按每人每天收取,自费标准为150元/人/天。
三、收费管理
自费费用采取第三方(贵州金禾惠文旅体艺融合服务有限公司)服务管理方式进行收取。
所收取自费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的日常维护和运转,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贴。
四、执行时间
自2022年5月24日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是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须缴清隔离期间全部费用。拒不支付的,视情况由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管理单位按法律程序,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是隔离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不服从管理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三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