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入胶返胶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05-26 12:50:05佚名

胶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入胶返胶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入胶返胶人员主动报备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国内部分地区地疫情形势仍较严峻,存在扩散外溢风险,“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依然艰巨。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重点地区来胶返胶人员主动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省外入胶返胶人员,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住宿宾馆)所属镇街社区主动报备,详细说明入胶方式、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所有省外入胶返胶人员要提前通过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小程序进行登记、申领山东健康码。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以及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非必要不入胶;确需入胶返胶的,须提前3天向居住地(住宿宾馆)所属镇街社区主动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配合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和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三、来胶返胶人员要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常消毒、一米线、用公筷”等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尽量减少聚餐聚会和走亲访友,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须前往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医疗机构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青岛一码通”查验等工作,自觉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四、请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瞒报、漏报旅居史、接触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接受社区报备、社会随访等妨害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

  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报备  ,人员  ,核酸  ,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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