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疫情传播风险,按照省疫情防控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30日起,石家庄对全市范围内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点提供的“核酸已采凭证”。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已采凭证”的,一律不准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公共场所具体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商务楼宇、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公园游园、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电影院、棋牌室、网吧、歌厅、舞厅、酒吧、茶座、体育场、游泳馆、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养老机构、殡仪馆、建筑工地以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