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公积金贷款疫情期间可以延期还款吗?
答:可以,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5月27日,大连市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政策执行期,即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该政策执行前已产生的逾期不在政策支持范围内。
借款人最晚应于2022年12月31日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政策执行期仍有逾期的,将从2023年1月1日起登记逾期记录、计收罚息并将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