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入(返)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近期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决定对入(返)富人员分类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返)富人员
(一)州内各县(市)14 天内无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入(返)富须在所经过的交通管控卡点接受“三查一测”(查验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身份证和测量体温),扫“富宁通行码”申报个人信息,均无异常方可通行。
(二)省外、州外旅居史人员。入(返)富须在所经过的交通管控卡点接受“四查一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卡、身份证和测量体温),扫“富宁通行码”申报个人信息,签订《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均无异常方可通行;入(返)富后24小时内再主动完成1次核酸检测,第一时间将核酸检测结果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备,由村委会(社区、单位)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逐级推送乡(镇)、县疫情指挥部。
(三)14天内有上海市等地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不入(返)富,确需入(返)富的,严格落实主动报备和返乡审批要求,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乡(镇)疫情指挥部做好个人健康申报。
二、调整分类管控措施
(一)云南健康码红码、通信行程卡黄卡、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10、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云南健康码黄码、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治愈出院的阳性感染者。一律实施7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第1、2、3、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通信行程卡带*号、上海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健康码、行程卡无异常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人员。个人收到疫情风险告知短信要在24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单位报备,并严格按短信提示要求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三、强化个人主动报备
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和相关旅居情况报告,积极主动配合各方进行信息查验、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在入(返)富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村委会(社区)报告相关情况,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国内重点涉疫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人员暂缓入(返)富、非必要不入(返)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