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务川县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聚餐活动的通知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引导居民自觉摒弃陈规陋习,文明聚餐、安全聚餐,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酒席一律不办”广泛共识,控制聚餐规模和时限,切实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降低因聚餐活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严格实行报备制
举办5桌以上的聚餐活动的个人或餐饮机构,需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1.个人报备。
提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报备主要内容有:聚餐活动举办时间、地点、桌数、人数,并签订承诺书。
2.餐饮机构报备。
提前2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
报备主要内容有:聚餐举办时间、桌数、人数和疫情防控方案,并签订承诺书。
三、可以办理的酒席
1.婚嫁酒。
本人、子女或本人长期直接监护的亲属嫁娶,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初婚者。
办理酒席时要简化仪式、注重节约,缩小宴请范围。
城区婚嫁酒一律不得搭台自办酒席,乡镇、村(社区)不得沿街(占用公路)搭台办酒席;倡导婚嫁酒在2日内办完,接送车辆不超过10辆。
婚礼应文明举行,严禁低俗婚闹。
2.丧葬酒。
本人的父母、配偶、成人子女、本人长期直接赡养或抚养的亲属去世。办理酒席时要文明节俭,不铺张浪费。
城区丧葬酒一律在殡仪馆办理,乡镇、村(社区)不得沿街(占用公路)搭台办酒席,乡镇集镇所在地要逐步探索实行集中办理,办理时间县城集中治丧区内(县城殡仪馆)不得超过3天(72小时以内),县城集中治丧区外不得超过5天(120小时以内);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必要的运送物资车辆外,倡导接送车辆不超过5辆。
四、不可以办理的酒席。
不属于婚嫁和丧葬范围的其他酒席,均视为违规酒席,一律严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