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申领条件
按照政策规定,在大连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符合以下条件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大连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不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的;
二是2021年1月-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
三是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返还比例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咨询电话
市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业务经办咨询电话:84369052
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全面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公示后免申领直接拨付返还资金。
第二阶段:为线上线下结合办理模式,在“免申即享”模式结束后,符合稳岗返还条件但不符合“免申即享”的用人单位可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通过辽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省统一失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网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