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奖励标准如下:
1、举报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的,经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2、举报涉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经处非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用于非法集资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后,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3、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违法,经处非牵头部门行政处理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4、被举报的非法集资行为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以“集资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罪名立案调查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5、公安机关立案的非法集资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具体如下:
(1)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奖励;
(2)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1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奖励;
(3)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20亿元以上200亿元以下,再给予举报人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奖励;
(4)被举报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金额在200亿元以上,再给予举报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奖励。
原文链接>>>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