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学校科技支撑队伍,根据《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学校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现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拟以博士后研究人员、劳动合同聘用制招聘科研助理人员,本次新增科研助理需求119人,科研博士后人员需求保持不变;主要协助课题组负责人开展课题研究,协助管理科研项目或平台(团队)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科研助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有较好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性格开朗,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
2.科研博士后
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博士毕业3年之内)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三、待遇及管理
1、科研助理
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制方式引进,实行协议工资,由应聘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本科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一年,硕士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两年,博士毕业生每个聘期不超过三年。
2、科研博士后
按照学校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方式
有意应聘者,可与各单位、平台、团队、项目的指定联系人联系应聘。经考察拟同意录用的,经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人事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