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租房补贴申请对象:
租赁补贴只向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的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在三水稳定就业的非本区户籍家庭和个人(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等发放,已经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购买经适房、承租政府其他各类公房的家庭等均不再发放租赁补贴。
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赁补贴的,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收养关系。
注:家庭确定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扩展资料:
租赁补贴的申请与审核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核、广泛公示”的原则进行。
申请实行全年工作日受理,符合条件的三水区户籍中等及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在三水区稳定就业的非本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新就业无房职工可向就业或居住所在地镇(街道)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流管服务站等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