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陈村重点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对象:
第一类镇重点人才:
1、在我镇机关、教育、卫生等机关工作(不含公务员)
▣ 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 取得高级技工(含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
▣ 具有特殊技能
▣ 做出突出贡献由用人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且经政府机关核定的人才
2、在企业或其它公共机构工作、符合我镇当年度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或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
▣ 取得与岗位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 取得高级技工(含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
▣ 具有特殊技能
▣ 做出突出贡献由用人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且经政府机关核定的人才
第二类镇重点人才:
1、没有相关技能证书但在区及以上政府部门发文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2、在企业工作,且个人上年度税前工资薪金所得不少于30万元(不含房地产行业及一次性税源纳。
佛山陈村重点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之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经我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确认;
▣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镇均无任何自有形式住房;
▣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均未在顺德区享受过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 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在我区未转让或赠与过住房;
▣ 用人单位未提供人才安居房以外的宿舍、周转房或其他形式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