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变化,4月7日,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自4月8日起,再次下调新冠病毒核酸及抗原检测价格。
新冠病毒核酸单样检测服务费价格每人份降至20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每人份由40元降至不超过28元,降价30%;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由8元/人份降至6元/人份,降价25%;抗原检测服务费每人份降至5元,检测服务及试剂费用总和每人份由31.8元降至不超过15元,降价53%。
4月2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单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降至20元/人份(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混合检测收费标准降至6元/人份(含核酸检测试剂费,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包括检测服务费和试剂费用。单样检测服务收费标准降至20元/人份(不含核酸检测试剂费),若每人份核酸检测服务及试剂费总和超过28元的,单样检测服务费及试剂费总和按28元/人份收取;混合检测收费标准降至6元/人份(含核酸检测试剂费,不区分混合检测比例);抗原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每人份5元,若每人份检测服务及试剂费总和超过15元的,抗原检测服务费及试剂费总和按15元/人份收取。抗体检测收费标准不调整,单独检测IgG、IgM项目的15元/项,同时检测IgG和IgM项目的合计25元/次,均不含抗体检测试剂费。上述收费标准不区分普检快检。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抗原检测试剂和抗体检测试剂按照实际购进的集采中选产品价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