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
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符合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港澳台居民。
新参保居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携带居住证即可)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或附近邮政银行网点申请参保。已参保居民可通过“粤税通”“粤省事”小程序、村(居)委、邮储银行网点、各地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