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目前疫情发展形势和实际需要,为大力支持澳门复工复产,经与澳门特区政府沟通,拟增加经珠澳口岸入境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并对豁免人员入境后的活动范围作出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名额和入境后活动范围调整。
2020年7月6日8时起,每天开放3000个澳门公务、商务人员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天),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人员入境后14天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九市(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9市)。
资格查询和有关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14天内未去过澳门和内地以外的地方;
(二)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三)持澳门健康码绿码;
(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入境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珠澳两地有资质机构出具的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含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主动配合珠澳两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安全检查工作,自觉申领使用粤康码、澳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随身携带内地手机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