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疫情企业补贴有哪些
由地方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对按照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劝导已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且已按规定为其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政策解读:
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劝导已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务工人员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并向务工人员发放劳动报酬的,每人按2019年12月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53元50%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
服务对象:
按照国家、省、市、镇区有关规定安全有序复工的企业。
办事指引:
1.申请材料:
①《中山市应对疫情稳企安商补贴资金申请表》;
②往返交通票据证明;
③企业向暂不返回中山上岗务工人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记录、现金签收记录等)。
2.受理审核:向企业所在地人社分局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方式可选择邮寄申请资料到所在地人社分局,或到所在地人社分局窗口递交资料)。所在地人社分局受理、审核资料。
3.公示:所在地人社分局对拟发放企业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期为5日。
4.审批拨付:经审批符合政策规定的,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将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银行账户。
联系方式:
就业创业科,联系电话:8832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