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6+1”人才引进补贴政策如下
一、补贴政策
1. 购房补贴。
以本人名义在淮南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商品房总价不低于50万元的,给予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综合补贴。
2. 租房补贴。
放弃享受我市购房补贴政策,不符合免费入住各级人才公寓条件且企业无员工宿舍,并批准租赁住房的,3年内补贴租金每人每月分别为400元。
3.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缴存满6个月及以 上,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可提 取公积金帐户余额作为首付资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不与其公积金帐户金额相挂钩,单方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到4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放宽至50万元。
(市人社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1”产业推进专班牵头单位,各县区、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我市“6+1”产业(新 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企业引进的各类人才。
2、凡与我市“6+1”产业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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