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入(返)榕人员:6月15日(含)以来有澳门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
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7”调整为“7+3”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优化调整风险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将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隔离管控时间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措施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4、7、14天核酸检测,采集鼻咽拭子,解除隔离前双采双检”调整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采集口咽拭子”,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前不再进行双采双检。密接的密接管控措施从“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调整为“7天居家医学观察”,第1、4、7天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