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目前的985元/月提高到1030元/月。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困难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等对象的保障标准与低保标准同步提高。此次“提标”,全市有8.6万余名困难群众直接受益。
南京市从1996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乡低保制度以来,已经20多次提高低保标准,从2004年以来连续19年在7月份提标,年均增幅达5%。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幅度提高了年度增长幅度,从500元/月提高到今年的1030元/月。
多年的低保提标,给全市困难群众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获得感。除了低保金外,相关部门还出台了很多优惠帮扶政策,包括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减免,以及每年底春节慰问。另外,在物价上涨过快时,还发放物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