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京没有补发通知。
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注意:
1.失业补助金每人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2.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5.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