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哈尔滨慢性病范围(25种变为27种)
(1)高血压病合并症:(2)糖尿病合并症;(3)脑血管意外偏瘫(外伤性脑出血除外):
(4)重症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5)器官移植术后辅助治疗(肝、肾、肺、心脏移植):
(6)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或慢性呼吸衰竭):(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8)扩张型心肌病:(9)房额:(10)癫痫:(11)真性红细胞增多症:
(12)肝豆状核变性:(13)慢性肾功能不全(III期以上);
(14)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15)帕金森氏病或帕金森氏病综合症。
(16)肝硬化:(17)重症肌无力:(18)类风湿性关节炎(功能3级以上);
(19)慢性病毒性肝炎:(20)布鲁氏菌病:(21)艾滋病:(22)支气管哮喘:
(23)阿尔茨海默症:(24)冠状动脉支架术后药物治疗:
(25)冠状动脉搭桥术后药物治疗:(26)银屑病:(27)子宫内膜异位症。
二、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标准
城镇职工医保 | |
统筹金支付比例 | 90% |
一种疾病每人每季度最高支付 | 800元 |
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最高支付 | 1000元 |
注意:职工一年三千二,两种以上多八百
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 | |
统筹金支付比例 | 70% |
一种疾病每人每季度最高支付 | 400元 |
两种或以上病种的每人每季度最高支付 | 500元 |
注意:居民每年一千六,两种以上是两千
四、认定医疗机构(需要注意)
血液(腹膜)透析患者(已通过特殊疾病门诊备案且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 | 患者所在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组织申报 |
肝豆状核变性患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患者及肝、肾、肺、心脏移植患者(已经过特殊疾病门诊备案且未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人员) | 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 |
肝硬化、艾滋病、布鲁氏菌病、慢性病毒性肝炎 | 哈尔滨市传染病院 |
患重病或长期卧床等不便到定点医疗机构参加现场认定的参保人员 | 依据本人住院病历组织专家上门等方式完成认定工作(现居住在哈尔滨市城区及九县市的参保人员及居住在三亚市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