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河北省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预防和减少涉电动自行车人员伤亡事故,自2023年10月23日起至年底,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全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管控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
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整治行动中,河北省将充分发挥交安委、交安办工作职能,坚持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格局,强力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职能作用,与快递外卖企业建立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联合劝导、定期通报、约谈曝光机制,督促从业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所属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同时,联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引导教育学生、家长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突出重点时段管理:
行动中,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除日常开展路面勤务管理外,将根据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特点,突出重点时段管理,针对早晚出门购物、接送学生、上下班等,结合高峰岗、护学岗,在学校周边、农贸市场、主要通道布置警力,开展不戴头盔违法查处、普及安全宣传。
定点加流动:
采用定点加流动的方式,将管理力量逐步向城乡结合部外围区域延伸,提高路面的见警率、管事率,依法严厉查处不戴头盔等各类违法,形成有效震慑。
全省统一行动日:
每周四、周五定为全省统一行动日,重点针对电动自行车守法率低、涉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的乡镇、路段及城市主次干道、国省干道,逐个乡镇、逐个路段开展攻坚整治,确保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和通行守法率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