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次密接者隔离政策标准一览
2022年7月25日,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70号)发布。
其中明确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开展核酸检测。
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仍需集中隔离。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不得外出。
疫情防控政策经常变动,建议持续关注最新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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