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2年大学本科新生申报“燕宝奖学金”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关于做好2022年“燕宝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宁夏燕宝基金对我县2022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新生实施奖励资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对象
1.海原县户籍,2022年参加高考且被基金会规定的院校录取。
2.海原县户籍2021年被基金会规定院校录取的预科生,2022年转录为高校一年级的学生。
注:以上所规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基金会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资助标准
本科每人每年奖励4000元,根据学制连续奖励4-5年,直至完成学业。在校期间表现不好的可停发或取消奖励资助。
三、申请及初审
(一)申请时间:
8月1日至8月25日
(二)办理代办点
教体局为方便学生申请,避免学生申请出现问题,错过受助机会,特设立海原一中、海原回中、兴海中学三个临时代办点,派专人负责。县内报考学生,预转本学生前去办理。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1.海原一中、回中、兴海中学报考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报考学校申请、初审。
2.预转本,高中在县外就读的预转本学生集中在海原回中申请、初审,高中在县内学校就读的预转本学生到毕业学校申请、初审。
3、海原户籍2022年在外县报考的学生自己登录“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网站”(www.ybcf.cn)申请、打印申请表,签字后与其他证件扫描件按步骤上传系统,具体申报、审核联系高考报考学校。
(四)所需材料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学生,需准备本人一寸红底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大学录取通知书、家庭基本情况说明表等原件的彩色电子版扫描件(家庭基本情况说明表为黑白色,签字后扫描上传,模板可在燕宝基金会官网“下载中心”进行下载)。
四、有关说明
(一)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及家长,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申请和现场初审;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导致享受不到燕宝资助者,后果自负,燕宝慈善基金会不再办理。
(二)以下情况不列为资助对象。
1.享受国家免费资助政策的大学新生(如免费师范生、全科医生、军队院校学生、国防生、免费定向生等学生)。
2.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主动放弃者。
3.未到高校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基金会将取消资助资格。
4.不按时申请的。
五、县内办理点联系方式
海原一中:
李凯涛 13289553239
海原回中:
摆生龙 14709555544
兴海中学:
李宁15709542183
附件: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2022年本科新生奖励项目全日制高等院校名单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