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海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2020年青海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名单

社会热点2022-07-29 13:16:00佚名

2022青海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2020年青海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名单

  2022青海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公告

  一、面试时间

  统一组织的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6日(星期六)、8月7日(星期日)、8月8日(星期一)、8月9日(星期二)、8月10日(星期三)、8月11日(星期四)。

  请考生认真查看和核对具体分期分组名单及相应的面试时间。

  二、面试地点

  西宁创业孵化基地(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44号)。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查验“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本人签名,下同)——测量体温——将个人物品放入储存柜——接受公安人员检查——用身份证签到——电脑按分组随机确定考场号和考生面试顺序号——打印考生面试抽签号——提交《2022年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到储存柜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四、有关事项

  (一)考生面试时,须备齐“两证、一码一卡、一表、一书、一报告”等资料按时参加面试,“两证”即纸质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一码一卡”即“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纸质版或手机现场扫码);“一表”即审核通过的《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一书”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8,自行正反页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字);“一报告”即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考生请按分组情况,在规定的日期上午7时30分前到达面试考点的候考室准时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以上到达候考室或缺考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此次面试的所有岗位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小于1︰1)的,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五)面试考点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点全封闭式管理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一份20元,请考生自备纸币零钱自愿购买)。

  (六)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柜,请考生在参加面试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和体积较大的物品。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七)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持续关注“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在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信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当天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候考室。

  其他疫情防控要求详见《2022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温馨提示》(附件9)。

  (八)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面试:

  1.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的;

  2.考生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未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进行隔离或核酸检测的;

  3.进入面试考点前信康码或行程卡为非绿码的;

  4.防疫材料(一码一卡、一书、一报告)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

  (九)核酸采样时间要求:

  1.在8月6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4日上午7时30分。

  2.在8月7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5日上午7时30分。

  3.在8月8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6日上午7时30分。

  4.在8月9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7日上午7时30分。

  5.在8月10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8日上午7时30分。

  6.在8月11日参加面试的考生,核酸采样时间不得早于8月9日上午7时30分。

  (十)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面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除确认身份和答题时摘除口罩以外,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应尽快离开考点,不要逗留。面试期间考点不对外提供停车场地,考生请勿驾驶车辆前往考点。

  联系方式:省人社厅事业处 0971-8258130,825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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