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应对鼠疫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号)
2022年7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7·19”区外输入性鼠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已彻底消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经评估研判,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2年7月29日13时起,终止鼠疫疫情防控四级应急响应。
相关拓展:2022年7月19日,我区确诊一例区外输入性原发性鼠疫(腺鼠疫)病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22年7月19日23时起,启动鼠疫疫情防控四级应急响应,全力救治患者,全面落实综合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传播、不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