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唯一以航天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启动航天高技术引领高端产业发展的战略新区,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功能承载区。2010年6月26日,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
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第四小学、第七小学、第十一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十幼儿园、第十一幼儿园、第十二幼儿园、第十四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是由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园)。现根据学校(园)发展需要,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4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5日至2004年8月4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园)2022年第二批教职工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http://xcaib.xa.gov.cn/)等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ideal.51job.com/xaht2022/。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9:00至8月9日(星期二)17:00,共5天。
(2)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需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应聘人员可于8月12日10:00起在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相关证件原件电子版。报考岗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上传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单。
④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报考教师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报考其他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工作的起止时间及工作岗位。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需分开提供。岗位有专长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⑤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上传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开考比例
教师和行政人员各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布。
4.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岗位相关试题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航天基地管委会有关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笔试时间、地点
①笔试时间: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9:00-11:00)
②笔试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笔试考生,请于8月14日起在报名使用的账号“特殊申请记录”或报名时填写的邮箱里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教育局师资人事部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3)考务须知
①应聘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二者缺一不可。笔试人员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此证。
②应聘人员应及时进入考场,开考前将宣读《考场规则》等考试相关规定。请勿在校园内逗留,以免因不了解考试规定而影响考试。
③开考30分钟后,迟到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④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⑤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⑥试卷发放后,应聘人员首先检查考试科目是否正确及试卷有无印刷问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严重污损等问题,应及时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否则后果自负。然后在试卷、答题卡规定位置,用黑色墨水笔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等信息,用2B铅笔在对应位置填涂本人准考证号。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在答题卡划定区域内使用规定的工具作答,不得做其他标记。不按规定作答,影响评卷结果的,后果自负。听统一指令开始答题。
⑦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⑧考试结束铃响,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经允许并在考务人员的指挥下有序离开考场。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卡,否则为违纪。
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⑨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视情节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好个人答题卡(或试卷),防止被他人抄袭。因考试中被他人抄袭,判定为雷同答卷的,后果自负。
⑩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①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②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陕西“个人电子识别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③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西安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考点。
④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⑤应聘人员在打印准考证时,须一并打印健康承诺书,认真阅读并签署,于考试当天携带至考场。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请应聘人员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⑥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⑦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应聘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且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⑧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⑨为确保广大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的最新通知为准。
(5)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教师和行政人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对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5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统一公布。
5.面试资格复审
由管委会有关部门按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应聘者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教师和行政人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6.面试
面试公告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7.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00÷150×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布。
8.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末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9.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0.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保障
本次招聘人员身份为西安航天基地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并发放一定补贴。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航天基地管委会将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航天基地管委会官网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所有。
(四)咨询电话:029-88416622转703
咨询时间:2022年7月29日起09:00-12:00,13:30-17: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