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只在省内招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联系电话:
日常办公电话:0373—3326191,3326633;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73—3326836,3326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