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哪些人口记入家庭人口?

社会热点2024-01-21 22:15:34未知

淮南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哪些人口记入家庭人口?

  淮南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记入家庭人口除了本地家庭户口上的人口,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计入家庭人口:

  1.原为本地户口的现役士兵;

  2.虽户口迁出但仍在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学生(含技工院校学生);

  3.原为本地户口现正在服刑的人员;

  4.离退休人员回原籍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的;

  5.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5年12月31日之前生育子女)且未继续生育子女的,在原家庭人口基础上增加1人的补偿费用(增加的人口补偿费用不补偿综合调节费);

  6.随女儿共同生活的老人(未享受过采煤沉陷区补偿安置),经地矿双方共同核查确认老人原属农村户口、无子、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7.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计入家庭人口:

  1.长期租赁居住在被搬迁地的;

  2.私自买卖房屋、无宅基地使用权的;

  3.在搬迁公告发布前已死亡的;

  4.在被搬迁地没有依法审核批准的宅基地及住房,且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受的权利、不承担集体经济组织义务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搬迁安置补偿政策的。

本文标签: ,人口  ,家庭  ,户口  ,的人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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