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流动人员正常退休申报流程
1.流动人员退休管理科每月到市民之家市人社局业务窗口收取申报退休人员的相关材料。
2.汇总整理申报材料,形成退休申报人员名单。
3.联系对接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科,提取申报退休人员电子职工档案。
4.审核电子档案内容,准确无误后上传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进行审批 。
5.市人社局养老科通过网上退休审批后,通过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退休人员退休减员。
6.退休减员后,通过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社保中心进行待遇核算。
7.如遇个人重复账号、失业待遇未中止、重复缴费退费、欠费补缴等原因无法核算待遇情况,流动人员退休管理科及时通知本人或与市民之家市人社局业务窗口、社保中心对接协调处理,处理完后报送社保中心进行待遇核算。
8.社保中心核算待遇后,将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到流动人员社保卡。
9.对审批未通过或档案材料不全的流动人员,流动人员退休管理科电话通知未通过原因或需要提供补充的相关材料。
10.对审批已通过的流动人员,流动人员退休管理科打印《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对有需求的流动人员填写并发放退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