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
红旗区民政局:0373-2048117
牧野区民政局:0373-3035016
卫滨区民政局:0373-2826082
凤泉区民政局:0373-3918238
经开区民政局:0373-3686705
高新区民政局:0373-3539940
平原示范区民政局:0373-7553130
新乡县民政局:0373-7088702
获嘉县民政局:0373-4526845
延津县民政局:0373-7106160
封丘县民政局:0373-7091629
原阳县民政局:0373-7588958
长垣市民政局:0373-8858963
卫辉市民政局:0373-4470185
辉县市民政局:0373-6222981
三、市级监督电话
新乡市民政局:0373-369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