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淘汰报废的泰州籍(即为苏M牌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微型货车和摩托车),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车辆不享受补贴:
1.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车辆;
2.已达到国家规定强制报废标准或非依法报废注销的车辆;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分支机构非法拆解报废的车辆;
4.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二、补贴标准
三、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四、申领流程
车主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泰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及服务网点联系表见附件1),携带以下材料到对应的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在申请材料现场核验完成后,归还申领人。
为便于窗口受理工作快捷、信息核对准确,请申请人在前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前二天,提前扫描二维码在线填报申报信息(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