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六十三)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8月3日零时起,将城关区草场街街道元森石榴园、白银路街道柏道路区域(白银路以北、中山路以东、永昌南路以西、庆阳路以南)、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西街水泵厂小区等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将榆中县和平镇方家泉村上泉(二社、三社)由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社区(村)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