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4日,海沧区发布《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通知》
当前,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特别是暑期人流往来频繁,厦门作为重要旅游目的地,输入压力增加、风险增大。
为科学、精准、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就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厦人员“落地检”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按要求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场站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现场管理,合理设置人员动线,现场要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位和台数,为入厦人员提供方便,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例行检”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按照责任分工,迅速部署,加强条块协作配合,做好台账登记,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按照厦门市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通知要求,严格落实60类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确保全覆盖、不漏检。
三、普通人群“方便检”
进一步方便普通人群愿检尽检,发挥核酸检测作为疫情防控“早发现”最有效手段的作用,突出灵活性和便民性,及时动态调整核酸采样点位布局,特别是在居民区、热门景点周边、交通场站等市民、旅客较为聚集的区域,增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或采样台,最大限度满足人员核酸检测需求。
四、“扫场所码+查验核酸证明”
1、扫码范围:疫情期间,进入我市各类公共场所需严格落实“逢进必扫”,包括且不限于:
(1)重点场所: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如车站、口岸、机场、码头、物流园区、核酸检测点,农贸(集贸)市场、宾馆、商场超市、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封闭游船、剧本杀、密室逃脱、月子中心,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会议中心、宗教活动场所等。
(2)重点机构:维持社会正常运转或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工地等。
2、扫码原则
(1)按照“谁经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扫场所码工作,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各类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可在闽政通App、福建健康码上申领“场所码”。“场所码”应张贴或摆放在入口醒目位置,安排专人负责查验。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需积极配合“一亮一扫”(亮健康码、扫场所码)。
(2)对于本单位、机构工作人员、本学校学生等可以快速获取准确人员信息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亮码通行。
3、强化人文关怀
要结合人流量和场地通行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扫码、亮码”,要避免人员扎堆聚集,不得一刀切、限制人员出行。要加强人文关怀,对于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操作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设置快捷通道、“反向扫码”或询问旅居史登记有效信息等方式方便市民群众通行。
4、查验核酸证明
对进入洗浴、足浴、SPA、游艺厅、歌舞厅、KTV、网吧、酒吧、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室内人员聚集重点场所的人员,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对省外入厦人员(含7天内省外旅居史)入住酒店、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采样记录。倡导离店查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记录。
五、强化督导检查
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场所加强疫情风险督导巡查,对位于地下密闭空间的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要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对排查发现落实“扫场所码和查验核酸证明”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涉疫风险的,给予警告、约谈、通报、停业整顿等整改措施,拒不整改或者未严格落实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证照等行政处罚。
区指挥部将开展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及重点场所扫码查核酸督导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的,立即要求整改,确保可以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及早采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海沧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常态化防控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