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人才培养激励补贴汇总一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人才政策集成创新,为上饶实现“建设中部地区人才集聚新高地,打造四省界域人才生态最优市”人才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政策支撑,上饶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一、鼓励自主培养提升
1.新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首席技师等级证书、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特级技师等级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一级技师等级证书的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人才,分别按照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标准进行补贴。
2.实施集中培养计划,支持重点企业派员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机构进行培训、进修、研究、科研考察和学术交流。
3.培养效果好、人才评价高的集中培养计划,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支出按照1:1配套给予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给予人才研究成果奖励
1.在饶期间,人才主导项目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省部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人社部门与主管部门联合认定),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50万元
2.属于集体完成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
三、开展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扶持
1.鼓励人才自主开展或积极参与各类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明显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2.根据项目的发展前景和市场规模,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最高给予个人500万元、团队1000万元的项目资助。
注:咨询电话:0793-82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