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的具体措施》(京发改〔2022〕907号)要求,加大受疫情影响突出行业帮扶,支持大型商场稳定发展,鼓励本市百货店、购物中心疫情期间给予入驻商户租金减免,拟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企业给予适度补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条件
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的运营企业:
1.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不含写字楼、酒店等);
2.2022年1月1日至8月31日,对超过30%的入驻商户(数量)采取了减免租金措施,减免时间超过30天(含)。
二、补贴标准
✓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
✓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补贴;
✓给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贴。
三、申报流程
本市大型商场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使用自有用房的大型商场,需提交不动产登记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或其他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综合体仅需提交商业部分);使用租赁用房的,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3.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4.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
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报面积和减租情况,9月10日前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正式报市商务局复审,复审通过项目信息将在市商务局外网公示。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2.资金拨付后,市商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实际减免租金行为进行抽查,对虚假申报的,市商务局有权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按《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进行处理。
3.补贴资金使用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4.鼓励各区参考市级补贴政策研究出台本区对大型商场稳发展、促消费的政策,相关政策制定和支持情况请及时书面抄报我局。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