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主动错避峰负荷响应电量及费用计算方法
一、响应电量计算方法
对有效实施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的电力用户,其通过响应临时减少的电量为响应电量,响应电量计算方法为:
响应电量=响应负荷×约定响应时长
(一)响应负荷=基线平均负荷-响应时段平均负荷。基线平均负荷为根据基线计算出的算术平均负荷,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为根据响应时段负荷曲线计算出的算术平均负荷。负荷数据采集自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周期为15分钟。
(二)基线负荷计算规则。将响应日分为工作日、非工作日分别计算基线。
工作日基线:从邀约日向前选择5个不参与响应的工作日在响应时段的算术平均负荷作为响应基线,响应基线计算应剔除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5个样本平均负荷25%或高于5个样本平均负荷200%的样本,并向前依次递推另选。
非工作日基线:从邀约日向前选择2个不参与响应的非工作日在响应时段的算术平均负荷作为响应基线,响应基线计算应剔除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2个样本平均负荷25%或高于2个样本平均负荷200%的样本,并向前依次递推另选。
(三)用户在响应时段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1.响应时段最大负荷不高于基线最大负荷。
2.响应时段平均负荷低于基线平均负荷,且其差值不小于约定响应量的80%。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负责统计核定用户的负荷响应量和响应时间,实施监测、自动记录并判断响应实施效果。
二、费用计算与兑现方式
(一)费用计算。
电力用户单次响应费用按下式计算:
响应费用=响应电量×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系数
其中,响应系数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响应负荷不足约定响应负荷量80%的,响应系数为0。
2.响应负荷超过约定响应负荷量80%但不足90%的,响应系数为0.5。
3.响应负荷超过约定响应负荷量90%但不足120%的,响应系数为1。
4.响应负荷超过约定响应负荷量120%的,超出部分响应系数为0.1,其余部分响应系数为1。
(二)费用兑现。
每月15日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统计汇总上月主动错避峰负荷电价响应执行结果,测算各参与用户响应费用,通过“国网四川电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于公示结束的当月完成费用结算。对响应费用有异议的参与用户应在公示期内进行反馈,经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核实后重新进行公示,超过公示期限未作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用户的响应费用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在结算电费时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