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6日,米脂县联防办在陕西省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区域协查子系统收到榆阳区联防办关于密接人员的协查信息,罗某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常某在榆阳区人民西路塞上珍味楼饭店共同用餐,经榆阳区流调判定罗某属于密接人员(B类)。
经流调,该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如下:
8月14日
19:10在榆阳区人民西路塞上珍味楼饭店与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常某共同用餐,21:00用餐结束后步行至榆阳区芹涧路德昌巷12排(期间未佩戴口罩)亲戚家居住。
8月15日
6:30从榆阳区芹涧路附近乘坐2路公交车于7:00到榆林火车站,候车大厅等候30分左右,后乘坐K7005次列车(购票6车厢79座,实坐6车厢74座),从榆林返回米脂(全程佩戴口罩);8月15日9:00到达米脂火车站,出站后乘坐私家车返回米脂县南大街56号(米脂县原粮食局家属院下院)家中。
8月16日
12:30被接至集中隔离酒店集中隔离,期间无外出。
请上述同一时间段内榆阳区人民西路塞上珍味楼饭店、榆阳区芹涧路德昌巷12排、2路公交车、榆林火车站、K7005次列车、米脂火车站、米脂县南大街56号(米脂县原粮食局家属院下院)同时空接触人员及时与所在村组(社区)或现居住地联防办联系报备,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米脂县联防办联系电话:0912-6222367/0912-62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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