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参保单位线下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在经办过程中,我市全面实施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横向数据筛查、纵向信息比对,排除负面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公示后免申领直接拨付稳岗返还资金。在资金发放过程中,部分参保单位(见附件)因更名、收款账户存在问题等原因,2021年度稳岗返还资金未能发放成功。请上述参保单位2022年12月31日前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稳岗返还资金。
附件:线下申领2021年度稳岗返还资金的参保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