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市县进屯昌
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
坚持非必要不离开屯昌、非必要不来(返)屯昌,除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等需要外,全体居民尽量不流动、不聚集、不外出。
省内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和7日内有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屯昌。
7日内有陵水、东方、临高、万宁等4个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屯昌前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人员车辆信息提前通报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放行;进入屯昌后进行3天居家隔离管理,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屯昌;入屯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入屯昌后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屯昌高速路执勤卡口,要对进出车辆、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规范标注好进屯时间、停留时间、具体地点,并及时督促车辆、人员按海屯高速屯昌互通出口原路返回,点对点闭环管理,完成物资转运工作。
二、全面加强排查管控。
各镇、各单位对近期特别是7日内县外来(返)屯昌人员进一步全面摸排登记,建立信息台账,做到数量清、人头清、位置清、状态清,督促相关人员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鼓励广大居民对涉疫地区未按规定来(返)屯昌的人员和各种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加强进县和入村健康服务点值守,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和测温、扫码、查验通行证等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守住进县“大门”和村居社区“小门”。
来源:屯昌县委宣传部(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