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临时管控区城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一、调整临时管控区域和管控措施
(一)自2022年8月21日08:00起,
一类临时管控区域[鹤庆县人民医院对外核酸采样点、云鹤镇阿鹏小吃店(县乡村振兴局北侧小广场旁)、草海镇母屯行政村]调整为二类临时管控区域,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等防控措施。
重点人员赋予黄码,并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措施;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参加统一核酸筛查的人员除外),每户每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划区域、分时段、限人员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对因病确需外出就医的人员,须经村委会(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戴口旱、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也要佩戴口單,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家通风等措施。除县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批准的痰情防控、物资保供车辆和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二)自2022年8月210 08:00起,
二类临时管控区域(县城规划区(末至一级路,西里纪态碑,北至秀色、某园村,南重县职业中学),阜海镇新华行政村、根桥行政村、彭屯行政村,金嫩乡和色行政村、金锁行政村,辛屯镇新村行欧村、大登行政村、速密行政村、炒登行政村)解除管控措施,实行“个人防护、避免原集”等防控措施。
(三)县内二类临时管控区域外的人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除外)可正常流动,离开鹤庆应特48小时核胶检测阴性证明。
(四)入(送)鹤人员应严格执行州指挥部相关规定。
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原二类临时管控区域解除管控措施后,除个体诊所、电影院、图书室、网电、酒电、游戏厅、室内娱乐场所、棋牌室、KTV、健身房、足浴场所、美容店、各类线下培训机构以外的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可有序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复学、复旅时间另行通如。
(二)非必要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会议、培训等活动,确用组织的,须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
三、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群众应遵守防夜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單、常通风、公筷制、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聚集、聚餐和聚会。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测体温、扫码验码、保持-米社交距离。配合做好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防控措施,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自觉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在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之前发布的疫情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