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珠海英才计划”,营造良好人才政策环境,缓解人才租房困难,根据《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珠人社〔2019〕97号),现定于每年3、6、12月受理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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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申请首笔补贴
①个人申请。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个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申请→填报并→单位审核。
②单位审核。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法人服务→人事人才→人才引进→企业新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审核→审核本单位申请人资格条件→上传申请表→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单位需在申请审核时间,即每年3、6、12月当月完成审核。
2.申请续发补贴
个人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校验个人信息→企业纳税地所属区初审。
【注】:申领第一或二笔补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须在申请审核时间内经当前所在单位完成审核。
(二)网上初审
各区经办机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资格条件,含证书核验、各类证书取得时间、就业登记、纳税所属区、入住(购买)本区共有产权房、人才房、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情况等,必要时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查验。
(三)网上复核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重点复核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享受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年收入是否达标等情况,情况特殊可适当延长。
▲温馨提示:初审或复核机构将申请信息退回要求补充材料的,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并完成用人单位审核。
(四)公示
经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复核通过的,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补贴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补贴发放方案,各区根据补贴发放方案和发放程序将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六)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最新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