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9号)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全县实行静默管理7天,同步开展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8月26日7时—9月2日7时,我县全域实行静默管理7天。 期间,县内各乡镇、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除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城市运转、值班值守等必需紧要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全部居家办公并按时到所在社区(村)参与核酸检测工作,城区及各乡镇其他所有人员除紧急就医等情况外一律静默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县域停止一切社会面活动,居民群众除紧急就医和参加全员核酸检测以外,其余时间居家不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城区居民所需生活物资根据需求由社区工作人员配送。
三、8月26日7时—9月2日7时,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人员(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开展新冠病毒肺炎核酸检测,请所有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错时错峰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静默管理期间公众娱乐休闲场所(KTV、网吧、酒吧、棋牌室、足浴店、洗浴中心、茶馆等)、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健身房、各类培训、中介机构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等)暂停营业7天。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五、全县各餐饮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不含宾馆、单位内部食堂)暂停堂食7天。六、全县范围严控人员聚集,暂停举办群体性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各类线下培训,暂停游园、集市、文艺演出、广场舞、放电影等群体性活动,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七、除重点物资保障车辆、军用车辆、警车、县内疫情防控工作车等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通行。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对非法营运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八、村(社区)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特别是对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积极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
九、县外人员在我县静默管理期间非必要不来陇,确有必要的,要在抵达前3天向目的地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抵达后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十、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外出,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或拨打110、120。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十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对于无故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的人员一律赋黄码管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大家保持冷静,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让我们一起齐心协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筑牢坚固的疫情防控坚强防线。后续管控措施视疫情发展情况随时发布相关信息。
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6日